奈何,他瞎。
他不仅眼瞎,心还瞎,脑子也瞎!
其实喜欢与爱正是一个没由头的事情,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好感,最终爆发成为了两个字“喜欢”,或再浓点,就是“爱”了。
爱,可能有的时候抵不过喜欢。齐殊常想。喜欢的人,可以对他毫无保留地好很久,可爱一个人,却要经历那么多打磨,最终捧到手心的可能还是一颗碎了的珠子。
更何况他也并不年轻了,真要他再那样喜欢一个人,也不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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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天凌晨,祝平叙悄然睁眼,扭过头看一边刚刚睡去的齐殊,眼底浮起温柔,又一点落寞。
他预感到了什么,就像临死的大象,都能在阖眼前找到属于自己的坟冢。
他小心翼翼地拿起床头放着的手机,摁下电源键,正好是凌晨两点半。
他要做点什么。
于是祝平叙第一次克服了夜晚恐惧症,不怕黑似的。踮着脚尖轻巧地下了病床。他一手拿着手机,打开散发着昏黄灯光的手电筒,一边披上大衣,踏着鞋,悄悄走出病房。
手电筒的光晕被他的手捂住了一半,另一半氤氲在有些泥泞的地上——昨晚上下过雨,人们进进出出就难免沾了泥。
祝平叙一出病房,便快步流星地迈出医院大门,一点也不敢耽搁时间。门卫睡的正香,一点也没关注他,中间被脚步声影响,晕晕乎乎抬头,只瞥见一抹黑色身影掠过,便甩甩头,继续趴下。
医院外头月朗星稀,暖风和煦,黑不溜秋的远方闪着各色的光芒,喧闹得很。
祝平叙脚程很快,家又离得不远,十来分钟就到了。
小院里安静地连针落地的声音都能听见,只留下树叶簌簌地声音,明明那么甜蜜,却像是哀鸣交响曲。
祝平叙静静站在破旧的楼房前,抬头仰视这个陪伴自己度过两年“逃亡日子”的小破楼。
一步一顿地上楼,那木楼梯仍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,伴着脚步的伴奏,带祝平叙回到了家门口——你看那一砖一瓦,那一桌一椅,一床一沙发,都多么熟悉。只是可惜直到死亡,也不能回到J市再看一眼了。
前两天齐殊嫌弃家里灯光暗,换了个明亮的灯泡,于是室内现在已经不能用昏黄来形容了,只好看祝平叙憔悴的脸,来突出气氛之凄凉。
他拉开椅子,伏案,抽出一根钢笔和一沓信纸,捏着钢笔轻轻甩两下,苍劲有力的瘦金体就一笔一画地浮现在发黄的信纸上。
亲爱的齐先生:
我爱你。
我想,哪怕再早几年对你说,或你能对我说这三个字,我们都会有不一样的结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