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9章

孟子义忽然勾起了嘴角:“你们两个真的太像了。”然后立刻垮下脸来,“我指的是不好的那一面。”

我愣了一下。

“你们为什么总是喜欢这样呢?”他站起来,一步步地走向我,厚厚的刘海与昏黄的灯光交织在一起,让我看不清他的表情,“做好事不留名,以为这样就可以让对方毫无心理负担?你们究竟是在自我感动,还是说到底了就是胆小鬼?”

我喃喃道:“不是这样的……”

“你们敢为对方做那么多的事,却连直接说一句最简单的话都不敢。”孟子义冷笑道,“不过这不重要,反正也不是我,我不在乎。我就是在想,日后若有一天想到今日错过的一切,你们真的不会后悔吗?”

会后悔。

会非常非常后悔。

正是因为已经深谙了后悔的滋味,所以才不希望进一步后悔,所以才希望能在对方心中保留哪怕一点好的印象。

我知道这些话不该跟他说,可是或许是压力太大了,又或者是,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倾诉的不太适合的对象——认识的所有人中,只有孟子义一个人是对樊殊知根知底的。

如果和鹿子他们说的话,樊殊的秘密就会泄露。可是孟子义从一开始就知道。

但即使如此,我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。想来想去,最后也只是说:“如果一个人已经彻底想要跟你划清界限,态度非常明确。这个时候,你还上去做一些对方可能会感动的事,我觉得这是一种不尊重对方的行为。”

“你怎么知道他想跟你划清界限?”

“他都已经叫我……”

“你知道什么?”孟子义打断我,不断地逼问着我,“他是主动说讨厌你了还是打你了?”

“我觉得人要识相……”

“我就问你,他主动说了没有!”

“……没有。”

“当别人明确表示意愿之后,你彻底尊重别人的意愿,这叫识相。当你只是捕风捉影,以为领会了别人的暗示,就做一些自以为尊重别人意愿的行为,这叫有病。”孟子义把茶几上的相机拿起来,“相机我可以帮你还,我也可以不告诉他。但我还是要说——我早就想说了,如果有一天你能帮我转达给他那再好不过——生活不是第三人称叙事。生活是第一人称小说。你看到的也不是世界的本来面目,而是你以为的世界。用你以为的世界去说‘世界本来就是这样啊,所以我要这么做’,这是我最痛恨的一种自以为是。”

“相机在这里,你自己决定吧。”孟子义举起相机,平静地看着我,“我都无所谓,反正也不是我的事。”

“……”

那天,我还是拿回了相机。

或者就像孟子义说的那样,我该区分胆小鬼和识相之间的真正区别。又或者,我本来就不甘心。

***

十二月的第一个星期天,对于BN大文艺所来说,是一个注定要载入史册的日子。

在这一天,不仅大家能吃上樊殊大佬请的涮羊肉,感受一把“苟富贵勿相忘”的快乐感,还能在这之前,围观一场征文比赛的颁奖大会,岂不美哉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