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过了多久,余煦突然想起什么似的,抬起头,看着他道:“对了,哥哥,可以给我签个名吗?”
余昧:?
“我早就想这么干了,”余煦站起身,居然真的从包里找出一根记号笔,拔了盖子塞进他手里,又挽起袖子,把手臂摊在他面前,“这里。”
余昧低下头,对上他仰视的目光,被他眼里粼粼的期待晃了一下,还是没能拒绝,一边觉得有些怪异,一边捏着他的手腕,一笔一划地签下自己的名字。
他签得很小心,不确定记号笔多久能被洗褪,就签在了靠近手肘的地方,指节大小的两个字,像一方小小的印。
余煦仔细端详了一会儿,觉得不够,又磨着他在手心里再签一个,要大一点。
“你要这个干什么,”余昧有点无奈,用笔尾点了点他的鼻尖,训小狗似的,“被人看到了不奇怪吗?”
“不会啊,看到了他们也只会羡慕我,”余煦牵着他的袖子,央求道,“再说我才不给他们看,这是我的……哥哥,签一个嘛,好不好。”
余昧看着他白净的手心,想说琴房里那几十张亲签专辑还不够他看的,僵持几秒,到底还是没说出口,顺着他的意思低下头,往他手心里写字。
皮肤是软的,不太好落笔,余昧怕给他签难看了又要闹,一笔一划写得很慢。
圆钝湿润的笔尖划过掌心,有点儿痒。
余煦看着他低垂的眼睫,手指蜷了蜷,耳朵又隐隐烫起来——他对这种类似标记的行为格外敏感,一边觉得心满意足,一边又忍不住想入非非,像一场漫长的甜蜜折磨。
所幸只有两个字,没过多久就签完了。这次大了一点儿,平直地落在他掌心,最后一笔恰好落在生命线上。
余煦仔细端详了一会儿,心满意足地点点头:“很漂亮……和你在台上的时候一样漂亮——妹妹,我之前就想告诉你的,你唱歌的样子真的很吸引人。”
余昧在娱乐圈待了这么久,什么彩虹屁都听过,按理说早该免疫了。
然而同样的迷弟发言从余煦嘴里说出来,似乎就格外炽热一些——他被这几句“漂亮”弄得不太自在,伸手揉了一把小狗的头毛,别开视线:“别说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