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霍明帆这个跟屁虫带着他四处转悠,想来也不用温召插足,温召挠了挠头,就回头去看霍桑知:“我觉着,明帆弟弟好似喜欢勒新老板的?”

霍桑知靠在椅子上,正吃着一个桃子,闻言眼皮子一挑:“这用你说?”

温召一愣:“还真是啊?”

霍桑知点头:“那小子从小就爱粘着勒新,七年来,一点没变。”

“哇,那你们与勒新认识够久啊。”温召坐过来。

霍桑知“嗯”了一声,几口啃完桃子,还龟毛的接过风稚递来的帕子擦了擦手,缓缓道:

“要说,明帆那小子比我还先认识勒新,当年我跟着父亲一路逃亡,父亲知道一路艰险,便提前将明帆送去了蛮荒,就跟着勒家,我找到他的时候他都十岁了,叫嚷着就要跟着勒新哥哥,不想跟我走呢。”

温召噗嗤一笑,是霍明帆做得出来的事。

“加上那时候我忙,身边又时刻危险,后来便又将他安置在勒家了一段时日,所以他待勒新亲厚,我现在还有些后悔当年接他回去,跟着勒新比跟着我打打杀杀的好。”

温召一顿,没想到他竟是带着这样的想法,就说:“我倒是觉得明帆更愿意待在你身边。”

霍桑知对此不置可否。

温召道:“虽然他平日里总爱抱怨,但你给他布置的事情他哪样没完成?在我看来,这分明就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,努力想得到亲哥的认同,才故意同你耍这些无赖。”

霍桑知忍不住失笑:“你高估他了,他那没心没肺的性子,我若不把他管的严些,定然出岔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