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捧着那小小一扎的绣球出了门,旧报纸的铅字落在指纹下,郑知夏低头瞄了眼,很快地在脑中找出了那个单词的意思。
——“Apricity”,冬日暖阳。
一个很林霁的词。
这让他不由抬头看了眼落拓的天光,浅金色的云层半遮半掩地藏在高楼之后,属于夏天的热度汹涌地奔来,是个很适合久别重逢的天气,连报纸上的单词都有一种宿命式的恰如其分。
宿命意味着不管分隔了多久,郑知夏总能再见到林霁。
郑知夏带着那束绣球在机场等了一整个下午,绣球花上被精细地洒了些水,在阳光下显得清丽而惹人注目,他在时间跳动到四点时走出咖啡店,剩了大半的冰拿铁被扔进垃圾桶,他将捧花妥帖地护在臂弯中,穿过人群站在了出口的最前方。
林霁拖着箱子出来时就看见郑知夏站在最显眼的地方,像是心不在焉的样子抱着手臂,他的视线四处游移,又很快地落在了他的身上。
这一瞬间,那张原本显得淡漠而无趣的脸陡然鲜活了起来,郑知夏张了张嘴,似乎是对他说了些什么,可惜离得太远,林霁并不能知晓那是什么。
但他认为是一声“哥”。
于是他也微笑起来,微微上挑的眼睛半弯着,对郑知夏挥了挥手,于是那个年轻男孩很快地拨开人群朝他走来,林霁在嘈杂的人群里闻见了香根草温暖干燥的气息。
郑知夏站在林霁面前,一只手背在身后,微微仰着头看向许久未见的故人,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开口说哪一句寒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