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一天一夜的冥思苦想,我是终于想出了一招,那便是掐准她来学校上课的时间点,然后我也在那个时间点到学校,来个“不经意”之间的偶遇,为所谓的缘分制造机会。嗯,其实以当时她对我的印象,她不会觉得与我同时出现在学校是缘分吧——她觉得应该是造化弄人,老天瞎了眼。

经过几天的观察,我已经掌握了她来学校的时间点——她是个极其讲究作息时间的人,每天早上到学校的时间是7点05分,到班里的时间大概是7点09分,收拾一下之后7点12分,然后拿出一本英语书,开始背单词(那时我们早读课是7点20分)。中午来学校的时间是2点20分,傍晚来上晚自习时是5点40分。她几乎每次来都是背着她那个有些孩子气风格的粉色双肩包,手里端端正正端着一瓶500毫升容量不到的哇哈哈瓶子,脸上一抹淡淡而神秘的微笑。

情报工作做好之后,那当然就是采取行动了,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,我掐准了时间(这时间当然是比女神出现时间会提前那么三五分钟)故意从学校另一头(我当时住在学校宿舍,宿舍与大门差不多是一南一北,我就从西侧绕到位于南面的大门),绕到了大门旁边的食堂,躲在食堂门口的铁树下,等待着女神停好自行车后,我便走过去,来个偶遇。

我觉得我虽然学习成绩很烂,但是人长得还算可以帅的(身高快一米八,五官端正,气质还行,打篮球还打得不错,偶尔也会搞点文学),跟《那些年》里的柯景腾有得一拼——但我的女神可就要比沈佳宜漂亮和有气质不止一百个倍了!我真弄不懂那时的我,会以自己长得帅为傲人的资本。我也不知道,那时的我,为何有时自卑到别买里不能自拔,为何有时又高傲到可以捅破云霄天下第一的模样。我只知道,我喜欢一个人,总会失去理智,我是个非常靠感觉和情绪化的人。

女神终于在如期的时间骑着她那辆女士单车来了,我看了下表,十分的精准,误差不超过10秒,她停好单车后,我算准了路距,也微低着头迎了上去,只要不出意外,我们就会她那条路与我这条路的交叉口相遇。当然我也准备了b方案,就是万一没遇到,我就待会来个故意掉书本什么的,延长一下时间;要是她走我前头了,我待会就走稍微快那么一点。

不过我的b方案最终没有被启动,原因是,我们恰在那个交叉口相遇了!

不过,令我心碎的是,女神总是那么风轻云淡,对于身旁突然出现一个还可以称得上帅哥的男生,她居然依然是那么目不斜视的超前走的。害得我当时真希望,突然从路边冒出几个持刀歹徒,去抢劫她,然后好让我有机会英雄救美。

“嘿,那个,林梦瑶,真巧啊……”歹徒终究是没有出现的,我只好主动出击了,要不然煮熟的鸭子飞了。不过,第一次和女神主动搭话,我显得那么不自然,说话有些磕巴,搞得我跟个做贼的似的。

女神听到有人喊她,感到有一些意外,遂微扭过了头。我以为她也会对我说一句,“嗨,是还挺巧的……”然后再质问关于上次铅笔盒夹头发事件的真相。

我暗想,质问就质问吧,最好狠狠地骂我吧,虽然有点难受,但至少也算得上打上话了!

可是,我飞蛾扑火般火热的心,却突然猛然地被天上飞落下的坚冰砸成了粉碎。她看了我一眼后,眨了眨眼,好像不认识我似的,良久说了句:“喂,同学,你好像有点眼熟啊?”

第3章

我当时一头黑线,真有一种要从墙壁卸下一块砖,将自己给砸死的冲动!我他奶奶的,我把我女神的身高,体重,三围,星座,爱好,甚至家世背景都了解得干净透彻了,她连我叫什么名字、长什么样居然都没有一点概念!再怎么说,她也在我前面坐了快一两个星期了!而且那次铅笔盒夹头发事件,她也瞪我了,要不是个眼瞎,也不会连我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吧!我第一次深深的体会到了,女神离我的距离是有多么的遥远——绝不是地球与月亮之间的距离,而是地球到太阳的距离,甚至更遥远,简直遥不可及……

“嗯,是有点眼熟,我夹过你头发……”我由于太失落了,脑袋都空白了,以至于我看到女神那愤怒的眼神后,才发现我已经在不知不觉中,坦白出了那次夹头发事件的真相!我好忙摆手,无与伦比道,“哦,不不不……哦……那个!唉……”可是女神毒了我一眼后,没再鸟我,飘飘长发潇洒一甩,整了整双肩包,走上了台阶。留我一个人,那边不停地斩自个嘴巴:草!擦!我傻比啊,这下在女神心目中的形象彻底崩溃了,再也没希望了!!

好在期中考马上就来了,我重现找到了在女神面前证明自己的希望!?

放下所有失落,抛弃所有自卑,我鼓起勇气,开始发奋地看书做题,就连看黑板的时候,我都余光都不带在女神的背影上稍停片刻——尽管,女神的每个微微挪动的动作散发出的魅力依旧在挠得我心里痒痒的。可是男人就是要对自己狠,男人就是要有男人的尊严!我就是要逼自己一把!我就是要向全世界证明,那个喜欢林梦瑶的男孩,绝不是一个废物!